"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
2014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排名中,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居前三位。
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宏观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1~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经济实力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和经济外向度竞争力三个指标。
2012年全国各省、市、区宏观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福建省、四川省;处于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重庆市、吉林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海南省、陕西省、贵州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
与2011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5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吉林省(9位),其他依次为四川省(4位)、西藏自治区(4位)、青海省(3位)、辽宁省(3位)、安徽省(2位)、湖南省(2位)、贵州省(2位)、黑龙江省(1位)、江苏省(1位)、福建省(1位)、江西省(1位)、山东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有3个省、市、区的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3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5位)、河北省(5位)、湖北省(5位)、海南省(5位),其他依次为山西省(4位)、北京市(2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位)、云南省(2位)、重庆市(2位)、上海市(1位)、浙江省(1位)、广东省(1位)、陕西省(1位)。
经济实力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江苏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广东省、浙江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湖北省。
经济结构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
经济外向度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重庆市、河南省、天津市、安徽省。